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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度信阳市市级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的通知
信阳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    2017-08-16    浏览数:3728
 各县区水利局、节水办:

为加快节水载体建设,发挥先进节水载体的示范引导作用,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,根据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豫水政资【201310号)、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豫水政资【201410号)和河南省水利厅《关于印发节水型小区建设标准的通知》(豫水政资【20167号)精神,现将2017年度信阳市市级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     1.在各县区本行政区域同类型企业、公共机构单位和居民小区用水效率具有领跑地位的。

     2.节水管理水平及节水技术达到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评价标准的。

   二、申报材料

1.各县区水利局、节水办推荐上报市级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正式函和推荐名单。

2.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申报材料汇编。

三、申报受理时间

20176月底前推荐上报,推荐的企业、单位和小区在8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汇编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   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区水利局、节水办要认真组织落实,做好指导工作,帮助申报企业、单位和小区强化创建基础,完善申报材料,积极开展申报。

   2.严格把关。各县区水利局、节水办要严把初审关,申报企业、单位、小区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,符合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条件的方可推荐上报,申报材料必须规范完整。做到宁少勿滥,严防推荐申报流于形式,真正把本行政区域符合标准、具备节水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、单位和小区推荐创建成市级节水型企业、单位和小区。

   联系人:李学强

     话:18237680596

     箱:jieshuijishushi@163.com

 附件:1.节水型企业(单位)基础管理考核标准

       2.节水型企业(单位)定量考核标准

       3.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425

相关附件:(1)  基础考核标准.doc    (2)  节水型企业(单位)定量考核指标.doc    (3)  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