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水资源〔2017〕184号)和《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豫水政资〔2017〕60号)标准要求,在县(市、区)自评和省辖市初审、推荐的基础上,省水利厅组织对2020年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申报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(市、区)完成了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。经研究,拟上报水利部备案并命名郑州惠济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上街区,洛阳汝阳县、新安县,新乡封丘县、原阳县,平顶山鲁山县,焦作博爱县、孟州市,漯河郾城区、源汇区,濮阳华龙区、范县、濮阳县,周口项城市、商水县、沈丘县,三门峡灵宝市,信阳光山县、息县,南阳宛城区、方城县、镇平县和固始县等25个县(市、区)为2020年度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(市、区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省水利厅反映。
联系人:王宣河 0371-65953211
河南省水利厅
2020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