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属各科室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 现将2017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 5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 节假日期间, 请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另外,根据季节变化,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,自2017年5月2日起至9月30日,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,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。 特此通知
2017年4月26日